210 四川大学燃烧动力学中心 研究生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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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燃烧动力学中心 研究生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2020版)

时间:2021-06-11  阅读数:1794

为了鼓励研究生潜心专研、努力创新,四川大学燃烧动力学特设立“四川大学燃烧动力学中心研究成果奖励金”,经四川大学燃烧动力学中心师生共同讨论特制订《四川大学燃烧动力学中心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四川大学燃烧动力学中心研究成果奖励金每年发放一次;

第二条:四川大学燃烧动力学中心研究成果奖励金可以团队奖励或个人奖励形式,奖励金可根据当年成果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额度;

第三条:四川大学燃烧动力学中心研究成果奖励金申请时间为每年12月底,发放时间为每年1月;

第四条:需要申请研究成果奖励金的研究生在当年通知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并由相关课题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

第五条:四川大学燃烧动力学中心组织召开研究成果奖励金评定会,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并完成评定,确定发放名单,下发《四川大学燃烧动力学中心研究成果奖励通知单》;

第六条:通知发放名单学生并完成四川大学燃烧动力学中心研究成果奖励金发放。 

 

 

                 四川大学燃烧动力学中心

空天动力燃烧与冷却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020年12月11日